李曉峰
張萬春(1914.5-1971.7),郾城縣裴城鎮寨子村人。讀過2年私塾,15歲跟表兄學木工。民國20年(1931年)7月被征入國民黨第18軍52師工兵營。民國22年(1933年)2月在江西東黃皮鎮戰斗中被紅軍俘虜,編入中國工農紅軍。同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,民國24年(1935年)6月轉為中共黨員。歷任紅1軍團第2師6團1營戰士、通訊員、班長,4團3連排長、副連長,參加了長征。在六盤山保衛過黨中央、毛澤東主席,參加過第五次反圍剿戰斗。
抗日戰爭時期,張萬春任八路軍115師343旅685團副連長、連長、營長。在平型關戰斗中,他率一個排趕到連部右翼,搶占公路以北高峰,保證了連部側翼之安全。戰斗結束時,他又率一個排掩護部隊轉移并燒毀日軍40多輛汽車,爾后趕上主力部隊,又參加新莊伏擊戰,夜襲樓底村。之后,任蘇魯豫支隊第一大隊隊長,游擊三大隊隊長,新四軍第3師7旅19團副團長、蘇北軍區第二軍分區司令員,第3師19團團長,轉戰于蘇魯豫邊區。在民國30年(1941年)江蘇洪橋反頑斗爭中,他率一個通訊班與100多名偽軍突然遭遇,他急中生智,讓兩名戰士分別冒充機槍連和步兵連連長,迫敵繳械投降。繼之,帶一個營在洪家橋打垮王光夏部一個旅,保證了主力攻占曹甸,受到表揚。之后組織指揮了丁集、陳道口、塘溝、沐陽、李莊和淮北路東周場莊等戰斗。
解放戰爭時期,歷任東北民主聯軍第6縱隊16師46團團長,獨立第1師副師長,第10縱隊28師副師長,第四野戰軍43軍133 師師長。參加了三下江南、四平保衛戰、錦州戰役、焦家嶺戰斗、遼沈戰役、平津戰役和衡寶、廣西戰役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張萬春入南京軍事學院學習。1952年畢業后,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6軍參謀長、副軍長。參加了抗美援朝戰爭,榮獲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一級自由獨立勛章。1957年后任40軍副軍長,黑龍江省軍區副司令員,旅大警備區副司令員。著有回憶文章《轉戰山西殲日寇》等多篇,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。曾榮獲中華人民共和國三級八一勛章、二級獨立自由勛章、一級解放勛章。
他剛烈勇武,精忠報國,豪爽坦誠,寧折不彎,身經百戰,戰功卓著。戰爭的炮火在他腳上、腿上、上肢、肩部、腹部……留下了十幾處傷疤,最嚴重的一次是胸部中彈,成貫通傷,距心臟只有2-3公分遠,背部留下了一個深深的疤痕。
1970年下半年,在周總理的關懷下調到旅大警備區任職。1971年初,出現持續性腹痛,逐漸消瘦,食欲不振,此時他仍以堅強的意志、樂觀的精神深入海防部隊,搞調研,制定作戰、訓練計劃,親自率領部隊野營拉練,拼命的工作。
1971年4月住某部隊療養院,在未明確診斷的情況下,給予腹部理療,癥狀日趨加重。5月,轉入沈陽軍區總醫院,20天后又轉到解放軍總醫院--北京301醫院。當時醫療條件低下,只有簡單的B超,更無彩超、CT等儀器。6月上旬,做了剖腹探查術,當即診斷為胰腺癌晚期。同年7月11日晚,與世長辭。(文稿校對:見習記者王湘媛)
文章出處:《永遠不能忘記的歲月—漯河人民抗日紀實》(漯河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編)
責編:瘦馬 編審:王輝 終審:盧子璋